2013吉林大学经济法学考研模拟试题(一)答案

2013/10/31 14:45:31 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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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模拟试题(一)答案解析

  考试科目:经济法学:

  一、简述经济法的理念:

  答:1、经济法理念是指人们关于经济法的宗旨及其实现途径的基本观念。

  2、经济法宗旨的概念和内容

  3、经济法宗旨实现途径的概念和内容

  二、 简述经济法的体系

  答:1、经济法的体系是由多层次的、门类齐全的经济法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1)经济法体系是由经济法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组成经济法体系的经济法部门是多层次的。

  (3)组成经济法体系的经济法部门是门类齐全的。

  2、经济法体系同调整经济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体系的关系。

  3、经济法体系同经济法学的体系的关系。

  三、 简述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

  答:1、反垄断法是指在调整反对垄断或者限制竞争过程中发生的市场监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调整在不正当竞争过程中发生的市场监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联系:

  (1)从地位上看,两者都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且为市场监管法的重要分支,在市场监管法和经济法体系中具有核心的地位。

  (2)从作用上来看,两者都是调整微观市场主体的竞争行为,同属于竞争法体系。

  3、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区别:

  (1)从立法宗旨方面看,

  (2)从调整的对象行为来看,

  (3)从法律责任上来看,

  四、 论述经济法的平等和效率价值

  答:1、平等和效率是经济法的两大价值,平等是指,起点平等、过程平等、和结果平等,经济法是怎样体现这几方面的平等的。

  2、效率是指效率是指最有效地使用社会资源以满足人类的愿望和需要。法学界援用经济学上的概念,对其含义产生了不同的解释,有学者强调其经济效率成分,也有学者强调其社会效率成分。效率价值在经济法中的具体体现。

  3、经济法中平等价值和效率价值的统一。

  4、两者发生价值冲突时的价值位阶。

  五、 论述宏观调控法的原则

  答:1、宏观调控法的原则是宏观调控法所规范的宏观调控行为的根本准则。宏观提哦控法原则统帅所有的宏观调控法规范,同时又是经济法原则在宏观调控领域的体现。

  2、宏观调控法原则的概括和提炼,要以各国宏观调控法规范及其制定和实施的时间为来源和依据,还要与宏观调控法的调整对象、体系、价值、宗旨等法理和逻辑相契合。据此可以将其提炼为:调控法定原则,调控公平原则,调控绩效原则和适度调控原则。

  3、调控法定原则,

  4、调控绩效原则,

  5、调控公平原则,

  6、调控适度原则

  六、 论述我国反垄断法对垄断协议的法律规制

  答;1、垄断协议的含义和危害

  2、我国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协议种类

  (1)横向垄断协议

  (2)纵向垄断协议

  (3)行业协会组织的垄断协议

  3、垄断协议的适用除外

  4、违反垄断协议的法律责任(其中包括宽恕制度)

  综合:

  一、简述法学的价值分析方法

  答:1、价值分析方法就是通过认知和评价社会现象的戒指属性,从而揭示、批判或确定一定社会价值或理想的方法。

  2、价值分析方法之所以是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就是在于法学的一个基本任务就是揭示法的应然状态或价值属性,即回答法应当是怎样的。法作为调整社会利益关系的规范体系,其本身就是一定价值观念的体现。

  3、价值分析方法包括价值认知和价值评价两个不同的阶段,两者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分,价值分析方法的基本内容。

  4、价值分析方法的功能:(1)价值分析方法是深刻认识和理解法律制度的精神实质的钥匙。(2)价值分析方法在法律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中的独特功能,可以再法律价值的证成、批判、选择和同质化四个方面清晰地呈现出来。

  二、简述法人的本质

  答:1、民法理论上关于法人本质的认识有三种学说,即法人拟制说、法人是在说、法人否认说。

  2、法人拟制说

  3、法人实在说

  4、法人否认说

  三、简述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

  答: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其构成要件为:

  1、犯罪的客体要件

  2、犯罪的客观要件,包括我国法律规定的具体情形,

  3、犯罪的主体要件

  4、犯罪的主观要件

  四、论述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

  答:1、我国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它既是道德原则也是法律原则,作为法律原则它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要诚实,守信用,善意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被誉为“帝王条款”。其内容具体体现为:(1)(2)

  2、诚实信用原则的功能:

  (1)填补法律和合同漏洞的功能

  (2)确立行为规则的功能

  (3)衡平的功能

  (4)揭示的功能

  五、论述法的局限性

  答:法作用于社会生活的范围、方式、效果、以及实施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法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法只是许多调整方法中的一种

  (1)法并不是唯一的调整方法、

  (2)法有时也不是成本最低的方法

  (3)在某些社会关系和领域中,法并不是主要的方法

  (4)诉讼是最繁琐最复杂的纠纷解决机制

  2、法律不能有效地干预和解决社会的所有问题

  (1)在有些社会关系、社会领域或很多领域上,法律手段是不适宜的

  (2)对人民的思想、认识、信仰等方面喜爱用法律手段效果往往会适得其反

  3、法律具有保守僵化、限制的特点

  4、法律的运作成本巨大

  5、法律的作用依赖于一定的社会条件

  六、论述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答: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的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其构成要件为:

  1、犯罪的客体要件

  2、犯罪的客观要件

  (1)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2)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3)为他人谋取利益

  3、犯罪的主体要件

  (1)离退休人员是否能成为犯罪的主体

  (2)特定关系人在何种情况下成为共犯

  4、犯罪主观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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